新疆乌鲁木齐2015年4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乌鲁木齐市2015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将于4月18日至19日进行。为做好本次考试的报名组织和现场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自学考试、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方式进行,除护理学、监所管理、公安管理专业外,现场不再接收考生报名。考生可登录新疆自考在线网站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xjzkzx.com)报名、缴费,考试费用按自治区统一要求,通过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的网银支付。系统操作说明已通过新疆自考在线网站向社会公布,请考生认真阅读后再报名。
  2、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已经持有准考证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间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015年1月15日10:00至2月5日20:00;第二阶段为2015年3月1日10:00至3月10日20:00(均为北京时间)。
  3、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即产生新的准考证号的考生)和报考“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015年1月15日10:00至2月5日20:00;第二阶段为2015年3月1日10:00至3月5日20:00(均为北京时间)。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和报考“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结束后,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报考确认表(网上缴费成功后可在报考页面打印)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3月7日10:30至3月10日18:30(北京时间)。现场确认地点:乌鲁木齐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服务大厅(青年路361号,兵团医院对面)。现场确认期间发放各届、各类考试合格证,请考生及时领取。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可于上述确认时间内到确认地点现场报名,报考护理学专业的新考生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报考监所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新疆司法警官学校报考。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在公安厅报考。
  5、考生可于2015年4月13日起登录新疆自考在线网站下载并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
  6、本次考试除蒙文专业外,其余所有科目采用答题卡形式作答,网上阅卷,考生请携带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入场考试。
  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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