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问题解答

山西省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问题解答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取得的程序是什么?
符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者,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全部合格后,方可以报名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后由教育部统一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我省教师资格考试安排在什么时间?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安排,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下半年举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可登陆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进行查询。
3、师范类毕业生是否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014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不再直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 2013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仍可持毕业证书直接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4、那些人可以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
下列人员均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
具备中等、高等幼儿师范学校学历;具备幼教以外其他专业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专科及以上学历;2008年及以前非幼师类中专、职高举办的幼教专业取得相应学历。
5、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在籍学籍证明”如何开具?
点此下载“在籍学籍证明”空白表格,再到本校学籍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盖章即可。
6、学生因一科或两科笔试成绩不合格,或笔试成绩全部合格,但面试不合格,未取得考试合格证明的,在下次笔试报考时,其他合格的笔试单科成绩是否有效?
考生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二年,如考生在2013年参加考试,则其单科合格成绩可保留到2015年有效,2016年及以后参加笔试时则须重新报考。
7、考生因户籍变动(跨省)后,在原省(区、市)已考过的单科合格成绩是否有效?
教师资格考试是由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性考试,考生户籍变动(跨省)后,在原省(区、市)已考过的单科合格成绩在二年有效期内有效。
8、考生变更报考专业时,原来考试合格的科目是否需要重考?
考生变更报考专业时,原来考试合格的科目在有效期内不用重考,只需报考未合格科目即可。
9、考生如何报名参加笔试?我省采取何种方式进行笔试?
考生按照规定的网上填报时间,先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再按规定的确认时间携带有关证件到指定现场进行确认并交纳考试费用。我省笔试科目全部采用纸笔考试方式,考生须在答题卡上填涂和作答,不进行机试。
10、教师资格考试的命题依据是什么?
命题依据是国家制定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不指定考试用参考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点此下载。[注:考生可点此购买权威推荐教材]11、笔试主要内容是什么?
    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12、面试主要内容是什么?
    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13、笔试、面试科目有哪些?
    幼儿园: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2科。面试不分科;
    小学: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科。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科学、英语、社会、美术、音乐、体育等学科;
    初级中学、普通高中: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面试科目与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相同。
14、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有哪些?
    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笔试科目和面试科目与普通高中相同。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笔试科目与普通高中相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科,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察。
我省不开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考试。
15、《综合素质》科目考查哪些内容?
    《综合素质》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心理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16、面试采用什么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和评分等环节进行。面试时间约20分钟。
17、考试合格成绩如何确定?
    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国家确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由省教育厅确定。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
18、考试成绩如何查询?
    笔试和面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以通过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提出复核申请。
19、考试如何收费?
    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执行。
20、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条件有哪些?
    (1)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
    (3)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合格证书;
    (4)按照《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5)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在校学生为就读学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1、教师资格如何认定?
    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按照申请教师资格的类别和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分别到县(市、区),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具体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