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4年师范生与非师范生界定标准

师范生:
  1、属于普通高校(包括师范院校和综合大学)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生,按“师范生”政策认定教师资格;
  2、非师范专业专科或本科毕业后,接受教育学方向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的毕业生按“师范生”政策认定教师资格;
  3、通过普通高招对口升学考试,由非师范专业专科升入师范专业本科连读的,可按本科师范生认定政策认定教师资格;
  4、通过普通高招对口升学考试,师范专业专科升入非师范专业本科连读的毕业生,如按师范专科认定可按师范生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如按本科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需参加理论考试。
非师范生:
  通过网络教育、成人脱产、函授、夜大、自学考试等形式取得的学历一律属于非师资,如申请教师资格需参加理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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