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受理教师资格申请的有关事项。
二、申请教师资格需准备的材料: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和影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影印件;
4、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影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
7、非师范类专业人员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证明;
8、教育实践能力考察评价材料;
9、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除申报材料所需照片外)。
三、申请人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基本材料。
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初步审查。
五、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面试、试讲等方式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30日内作出是否认定的意见,并通知申请人。
七、发放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