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98名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推进区域教育的均衡、优质、科学、高效地发展,我区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本次共面向201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职员29名,幼儿园教师22名(“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
 
   (二)本次面向社会人员招聘中小学教职员38名、幼儿园教职员9名(“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具体岗位及职数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分配;
 
   3、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胜任应聘职位的工作;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需符合《印发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穗府〔2003〕72号,附件2)中第四条规定的准入条件;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不受理报考。
 
   (二)其他资格条件
 
   1、应届毕业生: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含)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对应;
 
   (2)应聘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外语类教师职位可以为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应聘其它职位须为师范类专业毕业;
 
   (3)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在填写报名表时,应在备注栏中填上“本人承诺于2015年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终止聘用”;
 
   (4)应届毕业生应在报名表中承诺于2014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5)具备附件1各职位所列其他具体招聘条件。
 
   2、本次招聘,社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教师持有与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应聘其他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保健医生持有临床或预防医学执业医师资格。
 
   (2)有关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年龄条件如下:
 
   ①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③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中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报考中学相应岗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小学或幼儿园相应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生)。此类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后续考试。
 
   (3)具备附件1各职位所列其他具体招聘条件。
 
   3、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须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办理至少须15个工作日,建议报名者提前准备)。
 
   三、招聘办法
 
   招聘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填报资料。(1月5日至1月7日) 
 
   2014年1月5日上午9:00至1月7日下午17:00,报考者登陆萝岗教师招聘网站(http://jszp.gzluogang.edu.cn),按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1月6日至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45。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广州市萝岗区少年宫一楼大厅(萝岗区香雪七路1号)
 
   3、报名及资格审查须知。
 
   (1)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
 
   (2)应聘者按网上填报资料时系统提示的时间(原则上为网上报名材料初审审查合格后的次日)持《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公开招聘2014学年教职员报名表》(系统自动生成,考生自行下载,手写签名)、《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公开招聘2014学年教职员资格审查目录一览表》(自行下载,附件3)及其中所列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本人到指定招考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同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报名现场予以发放笔试准考证。应聘者提供的材料不予退回。
 
   (3)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5及以上方能开考笔试(同一职位招聘2人以上的、玉岩中学数学教师职位为1:3),如达不到上述比例,视情况调整或者取消招聘职位数。
 
   (4)符合条件的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和小学、幼儿园副高级职称人员,报考相应职位,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为最终总成绩。  
 
   (5)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14年1月11日(星期六)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指引。
 
   3、笔试内容:
 
   笔试分中小学教师(含实验员)、幼儿园教师和保健医生3个系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相应学段教育专业知识(占85%)和教育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等相关公共知识(15%);保健医生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医学基础知识、幼儿园卫生保健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关的技能知识(占85%)及学前教育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等相关公共知识(15%)。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4、笔试采用客观题和主观题相结合的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限制在120分钟之内完成答题,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按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中。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1月16日前在萝岗区政府网、萝岗教育信息网公布。
 
   (四)面试。
 
   面试分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分别以100分核算,任一项低于60分均不能被录用。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技能,测试形式包括书面测试、试教、说课、技能展示、实操等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等。
 
   面试暂定在1月18日至1月22日之间组织完成,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免笔试人员按专业技能测试50%、结构化面试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他人员按笔试30%、专业技能测试40%、结构化面试30%的比例计算综合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面试成绩(即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和)、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成绩排序确定。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广州萝岗区政府网站、萝岗教育信息网站公布。
 
   (五)体检。
 
   以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附件4)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见附件5)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组织考核环节,体检不合格的,由区招聘办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查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的,由区招聘办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萝岗区政府网站、萝岗教育信息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整理相关材料统一报区人社局审核后,与社会人员办理调配与聘用的相关协议与手续,与应届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书(服务最低期限为5年)。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确定是否需要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成功聘用的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聘用单位公布职位情况享受萝岗区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一)本次招聘,除玉岩中学数学教师职位外,其他社会人员拟录用者暂只提供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须在入职后试用期满,并且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予以聘用和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萝岗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做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萝岗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请参加应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广州市萝岗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20-82116618;监督电话:020-82111372。
广州市萝岗区教育局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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