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铜仁市教师资格证书补办程序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教资字[2009]17号通知,凡2008年以后申办的教师资格证,申请补发或换发者,均在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办理认定机构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原件一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需盖材料复印单位公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4、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交刊登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的、自刊登之日起已满一个月的证书遗失声明原件。
  查询网址:http://gz.ntce.com/
  咨询电话:0856-5223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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