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流程解析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讯 2013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即将于4月15日全面启动,涉及到湖北、浙江、上海、广西、海南、河北六省市考生。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简称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只有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才能获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必要条件。面试流程是怎样的,应注意哪些问题?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为广大考生做如下归纳,希望可能帮到大家。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19日(部分省市有差异)
报名网址:www.ntce.cn
报名条件:已经通过各科笔试考试的考生才能报名面试(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具体报名条件请参照各省市面试报名公告:
浙江公告 广西公告 河北公告 海南公告 湖北公告 上海公告
2.现场确认
根据面试公告,所有考生需在网上信息输入后按各考区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照片信息检验、缴费等),考生应注意详细阅读各地面试公告和网报时注意事项,根据自己的教师资格类别携带好相关材料前往正确的确认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3.报名确认
现场确认后,考生务必再次登录查询确认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
4.准考证打印
本次教师资格面试考试时间为5月18-19日(各地具体面试时间不一致),考前一周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5.考试形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6.成绩查询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由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面试结束一个月之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面试成绩。
7.合格证书领取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将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的领取时间由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公告。
8.教师资格认定
在取得合格证明后可以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后即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认定时间及流程需参考各地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附:各地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咨询电话
海南:0898-65986606
河北:0311-66005786、66005789、 66005780、 66005787
湖北:027-68880274、68880231
浙江:0571-88908550、88908530
上海:021-6252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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